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现将西安市各学段主要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市县自主确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4.国家免学杂费
免除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5.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6.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7.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五)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解决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的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