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就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坚持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要求,除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学校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并增加招生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整建制转设综合高中。
资料图片:安康市汉滨区大河中学学生在运动会上参加跳高项目(孙永涛/摄)
通知指出,坚持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要求,地处县域(及不设区的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划定单元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辖区内县域学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按照同一方式和标准录取学生。
除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继续压减市域内跨区域招生计划;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总计划(含各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除外)中的不低于50%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鼓励学校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定向招生比例。
通知强调,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并增加招生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整建制转设综合高中。综合高中(班)应至少设置1个(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就做好特殊类型招生提出了具体要求。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在设区市范围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5%,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足球特长生招生按照试点相关要求执行。各类“国际班”的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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