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榆林市公安机关按照部省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部署,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办理了一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朱某、郝某发布传播艾滋病不实信息。网民王某在自己微信群内发布“某餐馆老板是艾滋病”的不实信息,群内成员郝某、朱某在未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对该信息截屏转发,引发网民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绥德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朱某、郝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张某某网上侮辱他人。神木一美甲店店主张某某因与顾客贺某某发生纠纷,在短视频平台上使用贺某某的头像注册账号,并在贺某某发布的视频评论区留言进行侮辱。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张某造谣抹黑他人销售假冒产品不实信息。网民张某追求武某未果,心生恨意,为泄私愤,利用网络短视频平台宣扬武某所售商品均为假冒产品,引发社会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绥德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张某某微信辱骂他人案。张某某因不满某便民服务中心对其纠纷的处理结果,遂通过微信对该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某某进行辱骂。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李某散布学生升学不实信息。网民李某在网上编造散布相关学校“学生升学”的不实信息,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公安高新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规范自我言行,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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