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学院相关资助政策规定,2026年3月份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有17名学生因学籍异动,实际不在校就读。为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原则,切实保障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权益,避免资助资金错发、漏发,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系部审核、学院复核,现拟对我院2026年3月份国家助学金享受人员名单予以调整。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拟替换出国家助学金享受学生名单:
拟替换入国家助学金享受学生名单: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3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23日17点之前向学生处资助科反映,电话:029-62283365。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处资助科
2026年3月16日
编辑:李峙蓉 审核: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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