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称,西安鸿德高级中学因发布不实的招生信息,被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限制法人代表成为新的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
行政处罚结果显示,西安鸿德中学在2025年秋季招生期间编制并发布的《招生简章》未按规定正确履行备案手续,向社会发布不实的招生信息。鸿德中学法定代表人程俊莹对该校虚假招生宣传疏于管理并实施。
西安市教育局责令西安鸿德高级中学立即改正对外发布的不实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信息,并将整改结果五日内书面告知西安市教育局;对西安鸿德高级中学处以警告;对程俊莹处以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的行政处罚。(记者 苏珊)
编辑:李峙蓉 审核:张勇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