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陕西延安城区小升初政策详解-陕西考生网

考生帮
2019-07-02
来源:互联网

  一、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对象有哪些?


  (一)在延安城区公民办小学在读在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寄读在外地,户籍为延安老城区内的街道、乡镇,要求返回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军人子女等要求到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城区初中招生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一)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宝塔初级中学和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主要面向延安城区学校招生,兼顾宝塔区乡镇小学。


  (二)宝塔区第一中学招生范围为百米大道区域小学;宝塔区第三中学招生范围为七里铺、柳林川和杜甫川区域小学;宝塔区第四中学招生范围为杜甫川区域小学;宝塔区第五中学招生范围为老城区、黄蒿洼区域小学;宝塔区枣园中学招生范围为西北川区域小学;宝塔区柳林中学招生范围为柳林川和七里铺区域小学。


  (三)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延安行知中学招生范围为西北川、老城区、黄蒿湾和百米大道区域小学;延安育英中学、延安兴华中学为柳林川、七里铺、杜甫川和百米大道区域小学;延安培植中学招生范围为杜甫川区域小学。民办中学必须首先保证向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提供学位,在满足学区内学生入学需求、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才能为招生范围外的城区小学提供学位。


  三、城区初中怎样实施招生计划?


  各校的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录满为止,不再增加计划和分批次录取。


  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宝塔初级中学的招生计划、推荐指标和新区第一中学的推荐指标由区教体局下达,各小学负责完成推荐工作;


  其他中学招生计划由区教体局下达,各校预录后报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由延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结果。各公民办中学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四、小学升初中工作程序分哪几个阶段?


  今年,延安城区“小升初”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6月24日至6月28日)。


  各公民办小学结合校情,认真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并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两个工作机构,公示政策、工作流程。其中学校监督委员会由毕业生家长代表(按学校规模推选3-5人或7-9人),市实验中学、职院附中、宝塔初级中学和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4所招生学校的代表,学校相关班子成员组成,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各小学要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工作方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公民办小学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工作方案、“两个工作机构”名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区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6月29日至7月20日)。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下一批次学校不得录取,每一批次的学校,学生限报1所。


  第一批次(6月29日至7月15日)。延安市实验中学、职院附中、宝塔初级中学和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入学推荐工作与其他公民办中学网上申请学位工作同步实施。4所中学的推荐工作按照“先排序后家长填报入学意向”的程序实施。6月29日至7月6日,延安城区在校六年级毕业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登录(www.baotaqu.gov.cn)   点击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校发的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填报入学信息及申请入学意向,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在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


  推荐工作由区考试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小学具体实施。凡申请入学人数等于或小于推荐指标的,直接确定推荐结果;凡申请入学人数大于推荐指标的,按推荐工作方案确定推荐结果。推荐工作统一于6月29日、6月30日进行,7月1日至5日为各校推荐结果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各小学于7月6日、7日将推荐结果上报区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7月8日、9日,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予以录取,并统一发放加盖区考试管理中心和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各小学负责通知学生按照4所招生学校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7月10日至15日,组织其他学校的招生工作,区考试管理中心会同招生学校网上录取。凡申请入学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的,直接确定录取结果;凡申请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由区考试管理中心会同招生学校进行网上随机录取确定结果,统一发放加盖区考试管理中心和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由各中学负责,小学配合通知学生按录取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批次(7月16日至7月20日)。7月16日,区考试管理中心公布招生学校空余学位。7月16日至18日,未被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及家长,通过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第二次申报入学意向,由区考试管理中心根据招生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结合就近入学统一派位安排入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第三阶段:注册报名(7月21日至7月31日)。


  被各公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不注册报名者,或不服从统一派位安排入学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学位,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任何公民办中学不得提前或推后注册报名时间。


  五、已被录取的学生在报名注册、学籍管理有哪些规定要求?


  各批次学校招收学生确定后,家长和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不注册报名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再安排学位。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录取的新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凡被各批次录取的学生,各学校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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