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考生帮
2020-07-20
来源:陕西教育厅
      按照中央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2020年7月13日至14日,由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分别深入西安市、渭南市、汉中市、商洛市部分县(区),查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有关文件资料,与部分学校校长教师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并召开市、县两级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县(区)政府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向市、县(区)反馈督查意见并提出工作要求。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左三)一行在洋县书院初中与教师代表座谈
      7月13日,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带队赴汉中市洋县、南郑区实地督导检查。督查组先后深入洋县书院初中、城西小学、磨子桥镇中心小学和南郑区城关中学等4所学校,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详细了解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乡镇津贴等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以及体音美教师岗位设置及职称晋升等情况。反馈会上,汉中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柳林汇报了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情况,各县(区)负责同志汇报了具体工作推进情况。王海波强调,按期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对中央关注、强调的问题要认真履职、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如期达标。未完成任务的县(区)要抓紧进度、强力推进;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幸福感,营造乐于从教、安心从教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中)一行走访山阳县高坝店镇中心小学教师
      7月13日至14日,陕西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带队赴商洛市山阳县、丹凤县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深入山阳县城区第三中学、山阳县高坝店镇中心小学、丹凤县棣华初级中学、丹凤县第一小学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随机走访了解教师的生活工作环境、教师工资待遇情况,查阅了山阳县、丹凤县会议纪要、实施文件、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工作资料。反馈会上,商洛市副市长权雅宁、未整改到位的县(区)负责同志就整改落实情况作了汇报。王恒斌强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社会发出的尊师重教的庄严承诺,也是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未达标的县(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此项政策按期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陕西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春龙(左二)一行在渭南市临渭区下邽一中与教师代表座谈
      7月13日至14日,陕西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春龙带队赴渭南市临渭区进行专项督查。渭南市副市长高洁主持召开反馈会,市教育局、临渭区、富平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有关情况。李春龙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增强对提高教师待遇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工作抓实抓好。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这项硬任务落到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对未能按期落实的县(区),要启动问责机制,坚决问责处理。


陕西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罗侃淳带队在西安市进行督查座谈
      7月14日,陕西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罗侃淳带队赴西安市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查组先后调研了新城区实验小学、育英小学,未央区方新小学,向教师代表和校长了解情况;在雁塔区听取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在莲湖区召开了反馈会,新城、碑林、莲湖、未央、灞桥、阎良、临潼、长安、高陵区、蓝田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反馈督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马希良作了表态发言。罗侃淳要求,西安市未达标县(区)要坚决履行政府职责,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按时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按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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