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南依层峦叠翠的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东临风光秀丽的国家级太湖风景区石湖景区,山水相依、清秀宜人。
学院占地面积923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138.3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近 50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00余人,形成一支以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为主体,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学院现设有机电系、贸经系、轻纺系、工商系、艺术系、旅游系、信息系、国际学院和公共基础部,及数字化校园管理中心等教学辅助机构。学院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有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14部省级精品教材(含7部立项),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位省级教学名师,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1名,省“青蓝工程”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8名。学院秉承 “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 的校训,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和“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职业定课程,根据岗位练技能”的人才培养思路,弘扬“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学高业精、身正善导”的教风和“崇德励志、勤学致用”的学风,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就业渠道通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经省教育厅核实为99%以上,连续四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劳动部授予 “江苏省就业实训中心”基地。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先后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文明食堂先进单位”和“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称号,学院鼓励并帮助学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立足苏州,服务江苏,面向全国,辐射海外,建设省内有优势、全国有地位、海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专业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详见《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
三、学院性质
学院代码:省标码:1287、1749 、1461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专科学历证书
四、录取规则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2、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
3、学院2011年文科类和理科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文科类选历史作为一门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理科类选物理作为一门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4、学院2011年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
文理科类(不含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选测科目等级CC,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5、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再采用“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考生及专业。
6、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D级(包含D级)以上。对后三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8、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
学 费:文理科类(不含软件技术(嵌入式校企合作)专业和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专业4140元/年;软件技术(嵌入式校企合作)专业5796元/年;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834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代办费:按实收取代办。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院长特别奖、“二建”奖学金、“横塘商会”助学金等奖项,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