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

考生帮
2022-11-30
来源:百家号
标    题: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
咨询类别: 高校学生
提问时间: 2022-11-25
内    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关于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我看发的文件,申请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年度应届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我想问2020届的毕业生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了,还是说2023年才能申请?望解答,谢谢领导。
办理现状: 已受理
答复时间: 2022-11-28
办理结果:
      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2〕3号)要求,申请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年度应届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到我省48个艰苦边远地区(名单详见原文件)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满3年(从实际入岗之日算起,毕业次年就业视为非应届就业)。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已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不得重复申请。符合补偿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当年算起,毕业后的第三年正常申报,毕业后的第四年可以补报,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88668876)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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