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31;在陕招生代码:814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为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
第五条 学院地址、网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办学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学院网址:http://www.sntcc.cn
邮政编码:713702
咨询电话:029—36398212、36398022、3639803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由院长牵头、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招生办公室成员组成。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落实并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高生)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报名, 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认真阅读查看我院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24年3月20日以前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我院公布的地点现场进行信息和专业确认,经我院确认核实后发放《准考证》。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方式;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和三校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方式;凡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分类考试报考我院,免文化素质测试。
第十三条 我院定于2023年3月20至28日针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科目考核及测试。
集中考试及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14:30至16:30。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至28日。
考试地点: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成绩换算标准:
1、普通高中毕业 该类考生的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分为600分。A、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每科考试成绩换算标准为:A级50分、B级45分、C级40分、D级35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之和。B、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测试时间5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分专业类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礼仪、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能力、内容陈述等,通过现场问答对考生作出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评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和三校生。该类考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和三校生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为600。文化素质测试为笔试,满分为300分(实行A、B卷),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职业技能测试采取分专业类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礼仪、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能力、内容陈述等,通过现场问答对考生作出的职业技能测试现场评分,满分为300分。
第十四条 2023年4月7日17∶00前,按照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的办法,将申报我院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综合分,形成所有申请我院并参加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
来源:陕西考生网|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