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公布两名不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

考生帮
2025-10-15
来源:三峡日报

10月12日

河南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

公布两名不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

公费定向培养教师


河南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公布两名不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


经河南省汝州市教育体育局核查与研究,报请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汝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就周某豪、李某华违约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经济责任处理


依据《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及定向培养协议相关条款核算:


1.周某豪需退还公费教育培养补助经费,并缴纳相应违约金,合计人民币伍万壹仟元(¥51,000)。该款项已由周某豪足额缴至汝州市财政局指定账户。


2.李某华需退还公费教育培养补助经费,并缴纳相应违约金,合计人民币伍万壹仟元(¥51,000)。该款项已由李某华足额缴至汝州市财政局指定账户。


二、档案记录处理


将周某豪、李某华两名同志的违约事实及本次处理材料,同步记入其个人人事档案;汝州市教育体育局为二人建立专项违约档案,纳入汝州市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台账,作为后续相关事项核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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