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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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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为满足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拟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7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海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相关的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需求
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管理与待遇
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系列管理。受聘者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请将简历投递至zhaopin@xauat.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应聘岗位,要求个人简历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队伍建设需求及学校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简历将转递至相应学院,不合格者不再单独反馈。
(三)综合评价测试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心理素质、教学科研水平及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初步聘用意见,报学校审核批准。
(四)体检考察
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同时重点再次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
(五)公示签约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需在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
(六)聘用报到
签约的拟聘人员将人事档案转寄至我校,同时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五、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9-8220180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2202184
招聘信箱:
zhaopin@xauat.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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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需求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公办高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满足招聘和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者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艺术类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者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省部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国家级重点项目或国防军工重大项目主持者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果业绩突出的可“一人一议”。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
1.岗位要求: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国家战略需求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受到业界公认的领军人才;
2.岗位待遇: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无偿提供校内人才房。
(二)学科带头人
1.岗位要求:在国家重点研究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中青年人才;
2.岗位待遇: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同时按校内政策提供人才房。
(三)学术骨干
1.岗位要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取得较高的学术成果的专家、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省级青年专家;或者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
2.岗位待遇: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同时按校内政策提供人才房。
(四)长聘副教授
1.岗位要求: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较大学术潜力的优秀博士(后);
2.岗位待遇:事业编制、副教授职称、聘至教师岗位六级。提供丰厚的安家费、科研启动金、租房补贴(最长发3年)。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按学校相关政策提供人才房或一次性购房补贴。
(五)高水平博士
1.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能力和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博士(后);
2.岗位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制待遇、丰厚的安家费、科研启动金、租房补贴(最长发3年)。聘期考核合格转为事业编。
三、招聘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xpu.edu.cn)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zip压缩包)发送至邮箱yjb@xpu.edu.cn或各学院联系人邮箱。包括个人详细简历、近五年业绩汇总及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学院+专业+姓名。每名应聘人员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才学历、年龄、所学专业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拟聘单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科研水平进行考察和评议,推荐上报学校。学校对推荐人员组织开展综合评议,确定通过面试人员。
(五)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在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心理健康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和准入查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审批,确定最终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xpu.edu.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拟聘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
(九)绿色通道
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可直接联系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上表),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通过“绿色通道”引进。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二)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三)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通知、公示等事宜、均在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办公电话:029-81369165
联系邮箱:
yjb@xpu.edu.cn
学校网址:
https:www.xpu.edu.cn
陕西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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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陕西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
详细情况见文末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薪酬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A0)
1.岗位要求
在研究领域做出重大贡献、有重大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
2.岗位待遇(学科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聘为二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二)特聘教授(A1)
1.岗位要求
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聘为三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三)青年领军人才(A2)
1.岗位要求
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对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四)学术骨干人才(A3)
1.岗位要求
已经取得的学术成果获得国内外优秀同行专家的广泛认可,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科研工作,具有与青年领军人才相当潜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
(五)产业化人才(A4)
1.岗位要求
符合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产业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教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六)高水平博士人才(B1)
1.岗位要求
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冲刺国家级高端青年人才计划实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应届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岗位待遇
(1)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青教公寓或租房补贴和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七)博士人才(B2)
1.岗位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能力和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博士人才。应届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岗位待遇
(1)享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青教公寓或租房补贴和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支撑材料投递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见上表)。同时登录:陕西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sust.edu.cn,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相关内容、上传支撑材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中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申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才学历、年龄、所学专业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才采用“课程试讲+科研汇报+思政谈话”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从思想政治、学风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和评议,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拟聘人选在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执行。
(六)考察
校人才办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进行社会信用查询、准入查询,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考察,结果报学校审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经学校审定的招聘结果将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人事处代表学校与拟录用博士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期结束后15天内未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绿色通道
学科领军人才、特聘教授、青年领军人才、学术骨干人才、产业化人才可直接联系学校人事处,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通过“绿色通道”引进。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学校网页:
http://www.sust.edu.cn
联系部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联 系 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062
编辑:李峙蓉 审核: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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