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构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常态化培训体系、科学化评价考核体系、规范化奖励约束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聚焦立德树人,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把握时代特征和规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崇德修身、笃学育人、敬业奉献,为学校改革发展多作贡献。成立教师工作部、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教师自觉遵循,多措并举、全员践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将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全过程。
——聚焦职业发展,构建常态化培训体系。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构建完整的教师职业发展体系,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建立和完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明确教师教学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观,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和校情,弘扬“延安精神”“西迁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计划,形成了包括校情校史介绍、师德师风教育等六个模块的新入职教师校内培训体系。通过邀请校领导、校外专家学者等作专题报告,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报告、工作坊、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进教师优良师德师风养成的引导和教育。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建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切实发挥党支部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建设“教工之家”,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教职工校园文化活动及思想交流活动,营造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热情,激发工作活力。
——聚焦价值引领,构建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教授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等各类组织以及学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制定《外国专家与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师德考核机制,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形式将师德考核的要求纳入教师岗位聘用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加强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将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切身利益相结合,在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电视台等校园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榜样的力量”活动,讲好“建大故事”,挖掘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
——聚焦科学管理,构建奖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以师德和业务能力并重的教师奖励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工予以重点培养、重点奖励。在师德标兵、青年教师标兵、教学名师奖、优秀主讲教师奖、优秀共产党员、宝钢优秀教师奖、教坛新秀等表彰奖励评选办法中,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同时在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拔中突出师德表现。严格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红七条”要求,制定科研诚信制度,规范教师科研行为,做好预防工作。建立学术不端行为受理、认定和处理工作机制和“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行为失范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