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然成为网民发表言论的公共空间,公民的言论自由得以更充分体现。但一些人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匿名性,随意发表对他人有侮辱性、损害性的不实言论。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广泛性等特点,谣言侵权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害比传统谣言侵权行为后果更为严重。本文探讨了个人遭遇网络谣言侵权事件后,可采用的法律依据及维权途径。
一、何为网络谣言侵权
谣言一般指没有事实依据的传闻、未被证实的消息。以互联网作为传播载体的网络谣言,传播渠道广泛,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每个网民都可参与到谣言的加工和传播之中;更具迷惑性,在“有图有真相”的互联网上,谣言的传播形式多样,通过“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方式捏造出的不实信息,更易让人轻信。因此,网络谣言更具流传性和冲击力,可以迅速引导或是改变他人认知,甚至是控制他人的思想和行为。
网络谣言对人格利益的损害主要包括,“侵害姓名权”即盗用或者是假冒姓名的行为;“侵害肖像权”即没有经过许可就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侵害名誉权”即发表攻击和诽谤他人文章的行为。当前多数网络谣言侵害的都是名誉权,尤其是公职人员身份特殊,容易成为某些网民及组织实施网络谣言侵权的对象。这些针对公职人员谣言侵权行为,不仅会抹黑个人清白,影响其政治前途,干扰组织人事工作,甚至会破坏一个地区、行业、领域良好的政治生态。此外,在网民与谣言“互动”过程中,某些用户还通过人肉搜索,将被侵害人的姓名、单位、家庭住址等隐私公布在网络上,将对个体隐私权造成更加严重侵害。
二、网络谣言侵权特点
三、网络谣言维权法律依据
四、网络谣言侵权维权方式及案例
3.向互联网监管部门举报
通过中、省、市三级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比如,今日头条、抖音、微博的总部位于北京,可向北京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进行投诉;小红书的总部位于上海,可向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投诉等。具体举报途径可分为以下三种:登录官网进行投诉举报;通过拨打互联网监管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通过向监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投诉举报。
4.诉讼或报警
互联网上过度宣扬、披露他人隐私,肆意猜疑,用语偏激甚至粗暴等行为,对公民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侵害,若情节严重,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维权案例
公职人员王某在查案办案过程中因影响了张某的利益,张某遂产生报复心理,在某商业网站平台上发布贴文,通过肆意编造、夸大其词等进行诬告泄愤,引发网民传播和负面评论,致使王某名誉受损,同时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事发后,王某及时通过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及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列举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容失实的依据,要求尽快删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信息,提供发布侵权信息的主体,责成该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最终,贴文被及时删除,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公职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下列举在“某家号”商业网站平台进行举报具体步骤。
1.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某家号”网站主页,下拉至网页底部,点击“常见问题”按钮。
2.网页跳转至“某家号-常见问题”界面,再次下拉至界面底部,点击“投诉建议”按钮。
3.在投诉建议界面反馈类型中选择“侵权投诉”-“侵权删稿”,跳转至此类投诉信息填写界面。
5.在填写投诉信息界面,填写权利人信息,若为代理人,则提供代理人个人信息及委托材料。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络用户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发生矛盾纠纷后,被侵权人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依法举报维权,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各商业平台及网站也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处置网络侵权举报,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作者单位:西安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