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对象:一、二、三年级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户籍总数的15%)。 2、标 准:1600元/年。
助学金
1、享受对象:连片特困地区户籍学生;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二年级在校生减去连片特困地区学生的20%)。 2、标 准:特别困难2500元/年,一般困难1500元/年。 国家奖学金
1、享受对象:二年级以上,学习成绩在年级5%以内。
2、标 准: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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