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5〕126号)要求,现将陕西省教育厅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内有关高校(非国家公派项目直接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名单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66)在职、在籍师生。
2.省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职在编或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劳动合同有效期须覆盖完整申报及留学期)。
3.项目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1.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出国留学栏目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各项目选派简章正式发布后开始接受电话、邮件咨询。
2.申请人须按照各项目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依据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地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
3.推选单位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把好关口,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得予以推荐。对于申请材料不合格率达到一定程度的单位,将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4. 推选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录取后按要求签约派出。申报及派出期间,推选单位对本单位选派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请加强公派人员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持续性,及时掌握本单位派出人员在外情况,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5.对于存在违反选派规定、不履行相关权责、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报名、录取资格,停止推选单位推荐资格,并向有关部门予以通报。
6.推选单位须于各项目网报截止前统一提交本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申请报名工作以纸质版申报材料为受理依据,未按时提交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公文(须明确单位推荐意见、派出期间双方劳动关系以及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申报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
非教育系统人员须补充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与种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时限不少于3个月),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纸质材料后请发送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内容(word版,内容不超过500字)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畅攀
电话:029-88668687
邮箱:sxgplx@163.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304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编辑:李峙蓉 审核: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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